崇阳周刊第二期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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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615  更新时间:2011/7/26 10:03:46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竭力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黄立新报道:日前,军属万仁甫在崇阳县人民法院的帮助下拿到4000元的赔偿金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万仁甫的儿子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武警黄金第八支队服役。2008年4月2日,万仁甫到其正在建房的兄嫂陈金华家帮工,与承包模板安装的叶先德一道装运模板。叶先德无证驾驶,途中三轮车侧翻,致使坐在车上的万仁甫重伤。万仁甫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8天,花费医疗费9000余元,伤情经鉴定为八级残。万仁甫索要赔偿款未果诉致崇阳县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快审快结,依法判由叶先德赔偿13791元,陈金华赔偿10343元。判决生效后,该院多次派员执行,但叶、陈两家经济确实困难,暂无履行能力。该院没有简单裁定中止执行,而是积极寻求新的执行工作方法,竭力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2009年11月,该院党组书记赵志诚批示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结。执行局长曾明生亲自带队,反复找叶、陈作工作,找其亲戚朋友座谈,希望他们帮助筹集款项,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同时,及时向万仁甫通报进展情况,争取理解。叶先德被该院执行人员的诚心所感动,积极向亲戚朋友借钱,凑到4000元转交万仁甫。陈金华主动与万仁甫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叶、陈表示将积极设法筹钱,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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