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2016年9月底前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工作。
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工作。
2016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完成清查摸底结果汇总上报工作。
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2017年3月25日前完成登记复查和审核工作。
2017年4月底前完成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表联网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