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墨青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不少人将其解读为“小产权房”有“转正”的可能,致使“小产权房”一度呈井喷式飙升。其实,国家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准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城市建设发展。部分“小产权房”占用农村耕地,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损害了群众利益。
近年来,我县“小产权房”层出不穷,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纠纷和问题。
鉴于此,崇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将通过公布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公开曝光,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部门,将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