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叮嘱报道:近日,崇阳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实施意见》,切实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殡葬惠民政策从201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文件规定,对遗体实行火化的按规定予以优惠,遗体不实行火化的、大操大办的、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遗体火化后骨灰套棺埋葬的,均不享受优惠待遇。该项惠民政策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县殡葬管理所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