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721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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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春管春种正当时
·“春耕护农”保生产
·村民有“医”靠
·崇阳:路口“微改造”解决拥堵“大难题”
·千亩茶园正飘香
·认领“一块地” 助农“到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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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0  更新时间:2024/4/24 14:52:47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春耕护农”保生产

  本报讯通讯员丁琼、刘玉霞报道:为维护涉农市场交易秩序,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
  严格执法,确保计量准确。开展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配备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零售商品是否按实际值进行结算,是否存在短斤少两、计量作弊等坑农害农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资市场经营主体64家,在用计量器具50台,对56批次不同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随机抽查,结果均显示合格。
  关注价格,维护市场秩序。密切关注春耕期间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开展价格提醒告诫,督促企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张贴《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三农”规范经营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明码标价问题要求农资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并指导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强化抽查,保障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生产源头质量监管,深入湖北翔农化肥有限公司,重点查看原料把控、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找问题、定措施、促提升,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同时针对化肥、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加大质量抽检频次和力度,提高监管效能。截至目前,监督抽查农用薄膜3批次,合格率100%;检测化肥样本50批次,发现8批次化肥的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已要求相关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提供了改正后的标签。
  注重宣传,引导社会共治。执法人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以及日常监管,积极向生产企业和农资经营户普及计量、价格、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深入乡镇向广大群众宣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春耕护农’专项行动将持续三个月。广大务农者在购买农药、化肥、种子时,要注意产品包装外侧是否标注有厂名厂址、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并妥善保存好购买发票或相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3812315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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