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时悦报道:12月14日,崇阳县林业局作出规定,在全县林业系统实行工作日禁酒。禁酒对象包括局班子成员、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森林公安民警。
禁酒令规定,局班子成员及全县林业在岗干部职工,严禁在工作日饮酒;严禁在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严禁在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凡违反规定者,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并在全局通报批评;发现二次的,是单位(股室)负责人的直接予以免职,是其他干部职工的,报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并取消其单位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为确保禁酒规定落到实处,该局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县纪委每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