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668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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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消费潜力
·消费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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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52  更新时间:2023/3/23 9:31:40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消费潜力
——崇阳开展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侧记

 
 
全媒体记者 文/吴玲燕 图/付波 陈超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讲解维权知识
县消委会成员单位现场设立咨询台
宣传车在城区宣传消费知识

  今年3月15日是第四十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围绕年主题,崇阳县组织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全方位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峰,县政协主席张正韶出席活动。

  过去的一年,在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有力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作出了应有贡献。崇阳县消费者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消委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崇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市排名第一。

  梁薇在致辞中说,2023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在崇阳”创建活动,立足主责主业,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顺应消费需求,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徐望宣布崇阳县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石磊宣读了荣获省、市表彰单位名单。市、县领导为荣获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省消费教育基地单位、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授牌,为青山镇吴城村、县福利院捐赠化肥、衣物等物资。

  活动现场,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维权意识。各参展企业进行了产品推荐和宣传,现场设置了公用企业服务台,组织关系民生的公用企业进行服务咨询。

  现场还进行了精彩的文艺汇演,有合唱、京剧表演唱、小品、独唱、旗袍秀、舞蹈等节目,并穿插有奖问答,现场气氛热烈。当天,县消费者委员会还组织20辆宣传车,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内容,在城区主干道开展巡回宣传。

  本次活动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承办,县消委会成员单位、县音乐家协会协办。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共同缔造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充分释放群众的消费活力,共绘崇阳县消费公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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