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崇阳县民政局被列为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部门之一。为了确保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充分履行民政职能。积极争资金、争项目,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库区移民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狠抓政策落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登记、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着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移民扶持、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有关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加强“群众说事厅”的建设,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公务活动中,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吃请。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诚恳接受批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热忱欢迎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715—33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