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二十七期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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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526  更新时间:2011/8/5 17:28:11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人防知识及法律法规

  ◇人民防空泛指三防,即对核、化、生武器的防护,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灾害,(《人民防空法》第一章第二条),简称“人防”。
  人防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什么是防空警报?防空警报有什么作用?
  答:防空警报是报知敌人空中袭击的警报。
  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准确地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对于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防范和减轻战争空袭的危害具有重要作用。另外,防空警报还可以为平时的抢险救灾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九条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所需资金由投资建设主体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严格实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投资建设主体未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项目规划、施工和房产的发证手续。不按标准的设计文件修建或者建筑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人民防空主管应当要求并监督其返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第十九条应修建而未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业主,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庆祝中国人民防空成立60周年”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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