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蔡亚君通讯员宋平凡报道:为充分发挥合作医疗制度互助共济作用,引导农民有病早治,扩大和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崇阳县从2009年11月1日起,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参合农民可就近获得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费用的限额补偿。
该县为尽快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已投入资金58万元,为186个村卫生室配备了186台微机和新农合刷卡器等设备,为全县8.8万个家庭,35万参合农民提供门诊刷卡看病服务。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平30元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掌握使用。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卡”在本村、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规定的范围内人人享有就医补偿权利,补偿标准为乡镇卫生院60%,村卫生室40%。统筹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超过核定的基金分配比例,分别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
该县还规定,凡得到普通门诊补偿的,不得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偿;凡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偿,不再享受普通门诊补偿。费用总额超过60元的,按60元计算,人日补偿额不超过15元。门诊统筹设立补偿封顶线。封顶线总额为每人每年200元,即一年内在本乡(镇)卫生院(所)、本村卫生室获得的补偿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超过部分由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