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汪璟、刘智利报道:“这次将公司原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余值一次性计入相关成本及费用,对我公司来说是个利好消息,不但减轻了税负,而且还减少了所得税额6239.39元。”近日,刚办理好了相关手续的崇阳县崇高科工公司赵会计欣慰地说道。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
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为落实优惠政策,崇阳县国税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并严明纪律,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各届广泛宣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并依托税企QQ群、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及时受理纳税人的政策咨询。
据了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实施共涉及崇阳县17户企业,且测算2015年度预计将调减所得237万元,实现减税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