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锦阳、通讯员乔云报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肎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回答正确,这就是新《环保法》规定公民享有的环境权利,加10分”。
为贯彻、普及、宣传新《环保法》,5月26日,崇阳县环保局举行新《环保法》知识竞赛。该县环保局局机关、昌华实业等六支代表队参赛。竞赛设置个人必答题、团队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四个环节,参赛队员围绕新《环保法》的知识要点展开激烈角逐,在观点争锋、问题抢答中,增强了干部职工环保意识。
据悉,此次知识竞赛表现优秀的选手将组成崇阳代表队,参加全市举行的新《环保法》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