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殷大愚、沈宗约报道:今年,崇阳县纪委针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应遵循的原则、具体内容、参与方式、责任追究等,出台专门文件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重一大”即重要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建设、大额度资金安排。该县规定对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3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批、1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大额办公用品及大宗物资采购和人员招聘、股级干部任免实施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对拒不接受或逃避监督的将给予问廉问责、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