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徐功频、通讯员黄中勇报道:11月11日,崇阳县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人社工作,并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这是该县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推进新农合基金征收和解决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县领导杭莺、郑耀英、宋昵荔参加会议并讲话。
崇阳县重点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从低水平起步,制度广覆盖,设计有弹性,不盲目追高,保证广大农民参得起保、缴得起费、生活水平有个最基本的保障。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按要求,在12月25日前必须完成参保缴费率85%以上的目标任务,并将养老金发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手中。
崇阳县着力抓好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抓好符合对象参合登记,参合率达到95%以上。今年确定个人应缴新农合基金标准调整为每人50元,明确乡镇征收结算时间为2012年元月10日前,参保对象结算时间为2012年2月底。
同时,崇阳县认真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保范围,认真核实缴费标准,确保按时发放到位。
代县长杭莺要求,人社、财政、卫生等职能部门及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政策,规范运作,强力推进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