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汪国文、通讯员黄艳军、宋平凡报道:崇阳县在乡镇卫生院(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从2011年10月31日上午8时起,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对原已采购的西药和中成药一律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所)、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缓解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使群众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目前,该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稳妥推进,完成基线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已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知识问答发放到千家万户。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制作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公示牌,向群众公示药品采购和销售价格,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