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九十一期3版
3 上一版   下一版 4
·百姓冷暖挂心间
·崇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游益龙就2011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报刊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崇阳周刊电子版     
     下一篇4
点击数:645  更新时间:2011/10/12 10:17:07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百姓冷暖挂心间
——崇阳县开展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侧记

 

 特约记者文忱通讯员程明学杨昀琰
  9月23日,全省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暨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现场会在崇阳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及民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推介崇阳的重建经验。
  省民政厅巡视员文增显在会上强调,崇阳县为确保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亲友帮扶、无自建能力的“四无”特困对象恢复重建住房,对少数实在无能力恢复重建的特困对象干脆实行“交钥匙工程”,真正做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其经验和作法值得借鉴。
  今年6月10日,一场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造成该县倒塌房屋575户、1261间,损毁房屋2276间。灾情过后,该县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因灾倒房重建作为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快速予以推进。至目前,共投入资金2266万元,全县366户倒房重建户(其中重点户203户、一般户163户)和517户维修改造户全部竣工,该县倒房重建任务百分之百完成。
  (一)崇阳县位于湖北东南部,湘鄂赣三省交界处,版土面积1968平方公里,总人口47万,12个乡镇,186个村。今年6月10日,一场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全县倒塌房屋575户1261间,损毁房屋2276间。为了让这些群众住有所居,该县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创新举措,整合资金,破解难题,全面推进倒房重建工作。至目前,全县共投入资金2266万元,经核定纳入重建的366户倒房户和517户损房户的重建维修工作已基本结束,在入冬前可全部搬入新居。
  群众利益无小事,灾后重建是大事。倒房重建是妥善安置灾民最关键的环节,关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关系全县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灾民的关心和支持,做好倒房重建工作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该县统一思想,要求全县上下把灾后重建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用真心,动真情,千方百计把倒房重建工作抓紧抓好,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让老百姓真正因灾得福。“6·10”特大洪涝灾害后,该县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倒房重建工作,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住建、审计、国土、林业、纪检、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实行县领导包乡镇,切实加强对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6月27日召开了全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下发了《崇阳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帮扶原则、时间安排、重建对象、建设标准、审批程序及各项工作要求,与各乡镇签订了倒房重建责任书。全县成立了12个核查督导组,按照“六个不纳入”的原则,确定这次重建的重点对象,并先后六次深入重建户进行检查督办。
  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经过全面动员,全县形成了县、乡镇、村组三级共同推进重建工作的局面。
  全县各部门按照《崇阳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实行县直“三万”活动工作组、乡镇干部包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民政、财政、国土、住建、林业、金融等部门对重建户搞好重点服务,积极支持配合全县倒房重建工作。
  (二)该县对倒房重建工作出台了优惠政策。对涉及国土、建设、林业等部门办证的,优先审批,并减免一切税费;凡倒房户需要贷款的,金融部门优先安排,并适当减免利息。
  崇阳县经济欠发达,群众居住条件相对较差。为了确保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亲友帮扶、无自建能力的“四无”特殊困难户建好房,该县有效整合部门资金,科学调度,集中捆绑使用,为重点户重建快速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是整合资金。全县共整合倒房重建资金2266万元,其中民政部门610万元、住建部门203万元、扶贫部门50万元、部门帮扶36万元、保险理赔30万元、灾民自筹990万元、亲戚朋友帮助347万元。通过政府补一点、部门帮一点、保险赔一点、户主筹一点、亲戚借一点、社会捐一点“六个”一点的办法,使整个倒房重建工作资金有了充足的保障,为重建工作顺利快速推进起到了根本性的保障作用。
  二是重点倾斜。对“四无”重点户实行重点倾斜,每户救助达2.5万元,高的达3.5万元,其中民政部门资助1.4万元,住建部门资助1万元,“三万”工作队资助不少于1000元。沙坪镇邱佛民等3户,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该县把重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搬迁结合起来,为他们全部搬迁到泉湖村,户平80平方米,并整合资金3.5万元,其中在整合民政、住建、“三万”工作队帮扶资金2.5万基础上,再增加扶贫搬迁资金1万元。
  三是阳光发放。重建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由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采用一本存折、一份告知书、一张救助卡、一个联系电话“四个一”的阳光付款方式直通重建户。资金分两次发放,基础完工付一半,竣工验收付清,确保了重建资金阳光操作,安全运行。
  (三)为了解决重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崇阳实行“一户四干”包保措施,即每个重建户由县民政局一名干部、县“三万”工作队一名队员、乡镇和村各一名干部组成一户“四干”,保证重建工作一路绿灯,顺利推进。
  对集中重建的,该县科学规划,合理选址,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置换利用闲置土地,在交通便利、向阳、宜居的地方建房,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再给予补贴。白霓镇后溪村4组有6户倒房户地基犬牙交错,如不重新调整规划,重建就无法开工。通过村组出面协调,按户平不少于60平方米进行重新规划,重新调整,较好地解决了地基问题。
  为了解决“四无”重点户中一些“不认得人、没出过门”特殊群体的重建问题,该县采取了“交钥匙工程”,由乡村组建施工队,重建户酌情投工投劳,其他全部由“一户四干”代替。全县累计义务帮工投劳12400个,折合工价100余万元。港口乡游家村金玉娥是个聋哑人,一家三口,丈夫去世,大儿痴呆,无能力组织重建,通过“四干”包保,现80平方米的平顶房已交付使用。当村干部将钥匙交给金玉娥时,她感动得热泪盈眶,邻近的群众也都竖起了大拇指:党和政府的政策好,县乡干部真正办了实事!
  在重建过程中的证照办理、设施配套及各种纠纷协调等难点问题,由“四干”负责协调解决。天城镇桃红村4组吴纯高,因下水道的排放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重建多次停工,经包保干部上门协调,问题得到了解决。全县包保干部协调各种纠纷87起,让群众住上放心房、舒心房。

下一篇4 崇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游益龙就2011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崇阳周刊电子版 版权声明 | 关于本报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