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邹辉、徐功频、通讯员饶兴旺、魏余报道: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开启了保护工作的新篇章。6月8日,湖北崇阳青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开展《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大众湿地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青山中学,为学生们讲解湿地物种、湿地科普小知识。通过讲解了解湿地科普,感受湿地之美,珍爱湿地,争做生态小公民。
工作人员还深入到青山镇水库村、盘山村、尺冲村等地开展宣传活动,从湿地作为“地球之肾”的重要性说起,告诉当地居民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水产养殖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以及哪些活动属于非法行为。同时在青山水库进行了水库巡查和水库清漂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如何保护“湿地”。
下一步,湖北崇阳青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在学习宣传的前提下,持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大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当日向学生、往来游客和当地群众发放《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倡议书》和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