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邹辉报道:自3月1号开始,崇阳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渔范围包括青山水库、陆水水库崇阳四级电站下游水域。3月2日,崇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青山水库开展禁渔宣传巡查执法,及时阻止偷捕鱼行为,打击水库钓鱼、放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保护水库水生态文明。
当天,执法船上的宣传喇叭声,响彻整个水库。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根从小岛连接到水里的绳子。执法人员介绍,这条绳子就是水库里的渔民设置的,主要用来捕鱼。
执法人员将绳子收缴后,在周边还发现一些漂浮在水面的塑料瓶,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就是渔民下网的“标记”。执法人员站在船头,捞起瓶子后,一手收线、一手拉网,很快就将一幅渔网捞了起来。
经过几个小时的巡查,共没收非法渔具10余套。下一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保持禁渔期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禁区的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并坚决遏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保障崇阳县水域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安全。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兴告诉记者,在禁渔期间,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禁捕捞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望广大人民群众相关监督,自觉遵守禁渔相关规定,欢迎大家投诉举报,共同保护崇阳两大水域的渔类资源,保护好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