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薛娇、陈超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崇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多渠道转载,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小组读书会”自学原文引发热议。
9月12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研学和交流研讨《条例》,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戴俊忠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必要性以及新旧对比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
新修订的《条例》不仅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更为重要的是,有效解决了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的问题,精准了问责利“剑”靶向。要推进精准问责利剑“靶向”落到实处,务必突出问责的精确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制度“空转”。
“《条例》的修订印发,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志强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好《条例》的重要意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查问题、促整改,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新修订《条例》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类,针对性更强,问责情形更具象。”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童卫农认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勇于担当负责,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纪委也纷纷组织乡镇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集中学习研讨《条例》,夯实规范执纪、精准问责基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