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陶然、通讯员薛娇、沈智丽报道:“丁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车私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给以丁某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日前,崇阳县纪委监委对多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这是该县大力整治“车轮上的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公车改革后,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成为“车轮上的腐败”新变种,且隐蔽性强。面对这一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日前在全县范围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行动,将整治重点聚焦到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依然留有公务加油卡、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使用、违规报销等系列问题,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清查私车公养,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用铁的纪律消除滋生腐败土壤。
除了严格监督之外,该县针对公车管理使用建章立制,堵塞腐败漏洞。该县纪委从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购置审批、调度派遣、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同时从流程和周期管理上,强化监督问责,使公务用车规范化、制度化,从制度上扎紧藩篱,着力防治“车轮上的腐败”,确保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据了解,该县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过程中,已抽查公务加油卡50余张,核实加油信息300多条,发现问题线索8条,已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之中,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行坚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