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45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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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以案明纪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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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14  更新时间:2018/9/27 9:23:34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双节”期间
崇阳以案明纪敲警钟

  本报讯通讯员甘超凡、沈智丽报道:“2017年10月3日,沙坪教育办党总支书记陈某在天城镇银海大酒店操办儿子婚宴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4月15日,陈明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重要节日关口,也是重点反腐关键。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崇阳县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敲响中秋国庆纪律作风节日“警钟”,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警示和告诫全县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管住手、管住嘴,以遵规守纪实际行动展现风清气正良好作风。
  据了解,除了以案明纪之外,该县纪委还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并通过手机短信向广大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发送节日廉洁短信,进行节前廉洁提醒。
  “我们将组织力量,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十个严禁’等问题,尤其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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