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融记报道:近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共有200个先进单位和39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来自崇阳县的残疾人刘细谷光荣上榜,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他也是今年咸宁市唯一一位获此殊荣的残疾人。
今年57岁的刘细谷,现任崇阳县天城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县残疾人互助志愿者协会会长、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兼职)。九岁时,他因触电失去了双臂。在困难面前他没有怯步,而是迎难而上,多年来,凭着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精神,他用双脚走出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实现了一连串的人生梦想。50多万字的《我用双脚写人生》的脚写稿,花了刘细谷10年时间,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刘细谷平凡又不平凡的生活。他义务创办家庭文化室,用脚实现生活自理和多种劳动,长年从事社会公益,多次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帮助。2014年春,刘细谷筹资30多万元,在乌土山公路旁新建了一个300多平米的文化中心,新建了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休息室和文化广场,供村民们学习休闲。
近年来,为落实党的好政策,刘细谷协助县残联,组织残疾人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和电商培训400多人次,为200多名残疾人提供创造了就业渠道。刘细谷乐于为残疾人事业奔忙,1984年以来,他先后被授予“全国书香之家”、“全国残运会冠军”、“省劳模”、“中国当代公益先锋人物”等100多项荣誉称号。2020年,他荣获“湖北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他先后100多次被全国、省、市、县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创造了许多个传奇故事:“无臂木匠”“无臂电影放映员”“无臂公益人”“无臂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