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59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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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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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2514  更新时间:2021/9/1 15:46:33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沚瞻、通讯员杨昀琰报道:8月24日,崇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梅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协光、李力、刘秋霞、曾维艳、庞咏、程建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梁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何志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王良永,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俐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峥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徐望同志为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李强海、李毅、张艳、何靖、王顺荣五位同志为崇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高峰同志为崇阳县教育局局长,谢思进同志为崇阳县民政局局长,孙文甫同志为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洪勇同志为崇阳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吴勋同志为崇阳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任命黄斌同志为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郑俊华同志辞去崇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决定免去黄中雄同志的崇阳县教育局局长职务,姜青和同志的崇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孙文甫同志的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周国香同志的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王向阳同志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王雄夫同志的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职务,黄斌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廖宗斌同志的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程遥兵同志的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职务,徐学斌同志的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刘元丰同志的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何景明同志的崇阳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上,王艳梅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王艳梅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以铁杵成针、水滴石穿的恒心,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鸿图大展,造福桑梓,共同谱写崇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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