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周刊第554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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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三道题目” 助力崇阳高质量发展
·年轻干部要当问题“终结者”
·华陂村:“虾稻共养”奔富路
·县纪委监委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
·高标准完成秋播生产任务
·推动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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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325  更新时间:2020/10/21 15:07:43 将正文字体扩大  将正文字体缩小  还原正文字体为原样    
县纪委监委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

  本报讯通讯员陈均益报道:“老电大校舍现在是什么情况呢?麻烦舒主任介绍一下。”近日,崇阳县委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该县职业教育中心,便紧锣密鼓开展巡察工作。
  “老电大校舍2007年就租出去了,因各种原因,只收到1万元租金,之后12年的租金一直未收到,我校早年就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多次调解,至今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说到老电大校舍的事,职教中心负责人满脸愁云,“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一是收回钟某等人已经交给法院的房屋租金,二是迅速收回老电大房产。”
  原来,老电大校舍2007年8月口头约定租给汪某,一年期满收到1万元租金,校方考虑长期租赁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所以没有同意汪某续租请求,因协商不成,汪某拒绝退出占用校舍房屋,校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汪某在未取得校方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校舍转租给钟某等人,在法院调解中,钟某提出如果要其退出,必须由校方对其改建投入作出补偿,并以此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新址建成之前继续租赁,为表示其会兑现承诺于2017年9月将租金15万元汇入法院账户。
  了解到事关国有资产的流失,巡察组组长当即安排巡察人员组建专班,调查老电大校舍积案,并要求职教中心立行立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经过第一巡察组督办,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送达民事调解书,终结了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租赁方在一个月内无条件退出校舍,并支付职教中心租金15万元。
  “一个星期就帮我校解决了十几年未解决的难题,真的是快刀斩乱麻。”职教中心负责人笑逐颜开,对巡察组夸赞有加,频频竖起大拇指。
  “巡察不仅仅是政治监督,还要立足实际,帮助被巡察单位解决实际难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单位工作向好发展”,巡察组组长在事后叮嘱巡察工作人员,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巡察工作方针记在心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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